江西省高等教育评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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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方式:在线办理(www.chsi.com.cn/wssq/)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791-88507953
电子邮箱:xlrz3607@126.com
学信网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
一、学历认证受理范围:
2018年7月1日起,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包括: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成人高等教育学历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四)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注: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仅可申请并出具一次书面认证报告,不再重复受理。认证报告丢失或需获取多份报告的,可通过认证报告查询页面下载打印电子版报告。
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即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二、学历认证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普通、成教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应到原毕业院校办理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书》;
2.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需提供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原件;
3.军校毕业证书遗失,应到原毕业院校教务处或训练部开具《毕业证明书》。
【补充材料】
1.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姓名不符,请您提供下列情况说明:
(1)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姓名不符,需提供有曾用名注明的本人户口页原件、复印件。
(2)其他原因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并附详细的个人情况说明。
2.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出生日期不符,请您提供下列情况说明:
(1)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出生日期不符,请提供户籍信息变更记录;
(2)其他原因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并附详细的个人情况说明。
3.1991年之前颁发的高校毕业证,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一项:
(1)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原件(须有省招办公章)和《毕业生登记表》原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招生录取花名册》和毕业当年证书《发放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交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以下两种情况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证书系“卫星电视教育”学历;
(2)证书系“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
6.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1)根据“是否现役”的情况,分别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退伍证或转业证原件(如转业证丢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2)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2001年以前提供);
(3)个人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入伍登记表原件);
(4)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士兵入学批准书原件;
(5)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6)2001年后颁发的军校成人专升本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对专科学历进行认证或提供前置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7)2020年后(含)颁发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统一调整为: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书)、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
特别提醒:若收到学信网短信“校对未通过”,再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却查不到申请订单信息怎么办?请您确认登录的入口,因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系统(学信网首页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点击网上申请)与出国教育背景服务申请系统(学信网首页进入出国教育背景服务,点击网上申请)不同,您只能从原登录入口登录查询您的申请订单,如您忘记原登录入口,建议您两处入口都登录查看。
三、学历认证进度查询: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登录学信网首页“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进度查询”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四、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节假日、双休日,省外及军校证书会有所延长);
2.受高校寒、暑假影响,假期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对于受此影响的认证申请,我所将在学校开学后尽快处理,敬请谅解。
五、认证结果获取方式
学历认证报告完成后(2019年5月1日起,仅出具学历认证电子报告,电子报告与纸质报告样式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学历认证报告:
1.申请时填写电子邮箱,自动收到学历认证报告(PDF报告),申请人无需进行任何操作。
2.若无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进度查询”页面(下拉至最底部),获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手机短信收到报告编号),凭证书编号+报告编号,查询、下载学历认证电子报告。
六、学历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申请人对认证结果有异议,可按照查询结果通知准备复议材料,联系原受理机构或在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复议申请,每一份通知单仅可申请一次复议。
*特殊说明:1.认证结论为“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证书”、“不属于国民教育学历证书”、“不符合文件、政策规定”、“民办非学历教育证书”的,申请复议,认证结论不变。
2.如认证结果为早期出具的纸质通知单,需寄回或交回通知单原件到复议受理机构。
3.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类报告只出具电子版报告(PDF),不再出具纸质报告,因此复议结果均为电子版。
4.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请先与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10-6682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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