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学历类别 |
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基于原件清晰扫描,点击查看扫描要求)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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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中学历验证 | 普通高中学历证书 |
1.学历证书 2.身份证 |
1.部分学历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情况说明及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例如:学校已撤销,毕业时间较早,具体以受理意见,短信,站内信、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2.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江西省、江苏省(未参加高考的学生)、浙江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需按各省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验证的材料要求提供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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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 1.如遇特殊情况,可能会以短信、站内信、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您补充以下材料: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学历情况说明,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单等。具体补充材料以通知为准。 2.学历证书丢失,需提供学校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学历情况说明,学历情况说明内容应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并注明证书丢失。 3.申请办理英文验证报告,须同时办理中文验证报告;除高等学校学生成绩单以外,其余申请英文验证报告的项目无需提供英文版。 4.留学验证目的为申请法国签证,需提供法签档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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