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热议"体面就业" 职工工资应与4条线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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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别成“空头支票”,需尽快拿出执行时间表
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也是政协委员们关注的话题。
刘江龙告诉记者,前不久《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请注意,这一制度,早在5年前就有了。如此长的时间跨度,‘基本落实’为啥还要等七八年?”刘江龙拟了一份提案,建议尽快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别让这一制度成为“空头支票”。
刘江龙介绍,我国从2008年开始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假。然而,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却不容乐观。
首先是“加班文化”盛行。现在一些单位鼓励员工加班,宣传先进人物的事迹往往是几十年没休过假。你好意思休假吗?
第二,主张“饭碗”还是主张“权利”?不少企业都将一句话当作厂训:“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在严峻的就业压力下,权益肯定打水漂,保住“饭碗”永远是第一位的。
第三,休假损失无人管,违法不落实却没代价。他说,由于员工和单位“地位不对等”,法定的带薪假常常成为一纸空文,鲜有单位因违反这一制度受罚,这更加重了带薪休假落实难。
“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有关部门不能停留在会议开过了、文件发过了、嘴上讲过了的阶段,应进一步深化、细化,有了‘时间表’,再拿出‘路线图’,回应公众的关切。”
刘江龙建议国家有关单位尽快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贯彻执行时间表。与此同时,调整发展目标,应在2016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在2020年得到全面落实。
在具体操作上,应将落实带薪休假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对年休假制度执行不力和落实不好的各级政府,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
另外,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管力度和执法检查力度,强制落实职工休假权。针对私企薄弱环节,各地工商、税务和小企业管理局等部门应联合执法,调查和跟踪用工单位放假落实情况,惩罚不落实休假的用工单位,并在贷款、税收方面予以体现。
将职工置于核心地位,企业留人更要留心
“人的价值大于物的价值,一个企业要让职工‘留心’,光靠谈钱远远不够,还得想方设法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和细节周到的服务。”在渝全国政协委员、市工商联主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黄红云旗下有6000多名一线职工,他透露,金科股份持续多年高速发展,最关键的因素就是人,人才是金科的第一生产力。
黄红云介绍,在金科,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已成为制度,纳入各分公司和各部门年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定期组织旅游、健康体检、带薪年假、高温补贴、每月定期组织集体生日会等,福利多达33项。
“人都是有感情的,而感情因素往往影响到职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因此,企业应将职工置于核心地位,营造‘大家庭’的氛围,尽可能地多关心职工,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帮助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真正对职工情真意切,与职工打成一片。”
黄红云提到,当前“80后”、“90后”新生代务工人员大量涌现,在选择岗位时,新生代务工者更多看重的是自身能力提升和长远发展空间,同时也看重业余文化生活的改善。这时,良好的办公环境、足够的能力发展空间、积极与员工沟通等才是他们真正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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