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四种资助上大学
2011年06月13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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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赵宇清)记者10日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了解到,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读大学。
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黑龙江省国家助学金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的奖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可以申请。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可以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就学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两种形式。考入本省普通公办高校的学生可以选择就学地贷款;考入本省部属高校或民办高校的学生可以选择生源地贷款。就学地贷款由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此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国家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予以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赵宇清)记者10日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了解到,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读大学。
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黑龙江省国家助学金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的奖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可以申请。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可以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就学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两种形式。考入本省普通公办高校的学生可以选择就学地贷款;考入本省部属高校或民办高校的学生可以选择生源地贷款。就学地贷款由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此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国家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予以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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