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5万家庭困难高中生将获国家助学金资助

2011年03月21日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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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曹兴国 龚经海)3月18日,湖北省财政教科文财务管理会在十堰落幕。记者在会上获悉,今年湖北省将新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政府资助制度和研究生资助制度,确保不能因为家庭困难而让一个学生失学。

  为此,今年将提高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标准。从今年春季开始,小学生每生每年提高到750元,初中每生每年提高到1000元。同时,今年将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25万名家庭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对17万名涉农专业和家庭困难的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向1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发放助学贷款。

  同时,采取措施,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和服务体系,保障残疾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按小学每生每年210元、初中每生每年340元的标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给农民工子女以“市民待遇”。

  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力争3年时间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