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万高中贫困生获资助 助学金覆盖面达20%

2011年01月04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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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王超群)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日前共同制定《北京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把普通高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框架体系,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从2011年春季开学起,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覆盖面达20%,惠及全市4万名贫困高中生。

  此次补助范围包括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就读的在校生,持有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社会保障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和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革命烈士子女、孤儿等都在其列。

  资助政策规定,获得甲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每年可享受2000元的补助,同时免交学费和住宿费;获得乙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每年可享受1200元的补助,同时学费和住宿费均减免50%;获得丙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每年可享受600元的补助,同时学费和住宿费均减免50%。政策同时规定,家庭无经济来源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国家助学金每年多补助400元。

  据悉,此次资助是由2005年实行的甲、乙等人民助学金调整为实行甲、乙和丙等国家助学金,其中丙等国家助学金专门针对就读于10个远郊区县普通高中贫困地区农村户籍的学生设立。

  

《中国教育报》2011年1月2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