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区低保在校学生将提高教育救助标准

2011年01月04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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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讯(通讯员 杨广斌 谈雷 记者 陈瑞昌)江苏省扬州市市区2011年城乡低保标准日前出台,从今年1月1日起,该市市区1657名低保对象中的在校学生将得到更多帮助。

  扬州根据市区低保对象中在校学生的受教育情况(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大学教育阶段),每月增发低保标准的20%、60%和80%保障金。从今年起,该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370元,据测算,市区低保对象中在校学生平均每人每月将比2010年多享受227元。

  近年来,扬州高度重视教育集群帮扶。2010年,全市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2190万元,发放高中和中职助学金6660万元,免除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学费145万元。

 

 《中国教育报》2011年1月3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