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0年省级扶残助学金发放工作正式开始
2010年12月31日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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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12月29日讯(记者王晓英)今天上午,81名长春市区籍的应届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子女领到了每人3000元的省级扶残助学金,标志着2010年省级扶残助学金发放工作正式开始。2010年,共有1048名应届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子女符合扶助条件,享受到总金额为314.4万元的省级扶残助学金。
2010年是《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实施的第一年。为了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应届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子女都能获得扶残助学金,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做了大量精心细致的工作,严把审核关,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届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子女,都能享受扶残助学金的扶助。
据悉,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已将剩余省级扶残助学金发放工作交由其他各市(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长春市区籍之外的符合扶助条件的应届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子女在接到通知后,即可到原户籍所在地市(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每人3000元的省级扶残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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