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困难学生资助加强督查拒绝暗箱操作
2010年11月04日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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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定期督察、审计和抽查
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监察部等部门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督察,每年都派出5个以上的工作组分赴各地进行督察。督察的重点是政策是否到位、资金有无被挪用等。对截留、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同时,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和抽查。已经查出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中等职业学校虚报学生数,冒领资助款项。针对这种情况,从2008年开始,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在中央、省、市、县四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公众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查询电话号码。
一些地方还探索有效的监督方法。比如上海市规定,该市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这些措施保障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健康进行,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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