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2010年08月06日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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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步:发放贷款 

  贷款的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谁来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

  学校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经办银行可以向学校了解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贷款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的申请?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或获得了其他较大额度的资助、捐助,不需要继续贷款时,学生应在当年放款10天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的终止贷款发放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什么情况下,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银行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金:

  (1)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4)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5)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踪、死亡、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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