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低保大学新生可享救助 每人不少于4000元
2010年07月26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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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张兴华)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民政部门获悉,该省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可申请救助,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
凡为山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大学新生,均可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大学、军队院校等免交学费专业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展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8月20日前报名申请救助。据介绍,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并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中国教育报》2010年7月24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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