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关部门解答国家资助政策相关问题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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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中附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其中有两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也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学生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后,在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并带到学校。对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
问:义务教育阶段有“两免一补”,高校、高职、中职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试问国家将来是否考虑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答:《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指出,普通高中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资助政策将另行制定。
问:录取通知书中没有收到助学金申请表,可否报到后再到学校申请。
答:可以。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但受助学生一定要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在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后带到学校,以证明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
问:请问国家财政的贴息是给生源地贷款的信用社还是直接给学生所在的学校或学生本人?
答:助学贷款贴息经费将直接划给具体经办的金融机构。若经办银行是农村信用社,贴息经费将直接划给信用社。
问: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跨省就读中职,可否得到1500元的资助?
答:《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四条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不论生源地在哪儿,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中国教育报》2007年8月17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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