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今秋9亿元资助贫困生 资金省级财政负担

2007年08月10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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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属高校、民办高校、省属中职学校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

  本报讯(记者 陈强)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政府决定,今秋将安排9.07亿元资助全省贫困生。

  据测算,今秋新学期,全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共需资金9.07亿元,除中央拨款外,省地方各级财政需要负担3.6亿元。考虑到市级财力的实际困难,省政府决定,省属高校、民办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所需资金1.26亿元由省级负担;市属高校、市县属中职、民办中职所需资金2.34亿元,省级负担0.74亿元,各省辖市负担1.6亿元。

  今年该省对贫困生的资助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全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象大体能够覆盖到90%的学生;二是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等专业倾斜,引导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三是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该省政府要求,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至6%的经费,用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校内无息借款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民办学校(包括独立学院)也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至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秋开学时,各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采取相应的资助办法,确保“不使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报到入学”。

 

  《中国教育报》2007年8月1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