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答问三

2007年07月25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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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国家将采取什么措施监督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上?

  答:第一,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第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助学工作;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第三,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电子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问:注册中职学历,实质进行短期培训的学生能否享受国家助学金?三年制学生,在校半年或一年是享受一年还是两年助学金?

  答:按照规定,进行短期培训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同时,国家助学金主要补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寒、暑假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期间将不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国家对未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学校将进行严厉查处。

  问:各高等院校按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向下浮动所取得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答:(1)用于提高部分特殊专业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标准;(2)与已提取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合并用于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3)用于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学生发放部分报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