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设立学生爱心互助基金 最高补助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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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年10元自愿交纳 患重大疾病可享受补助
本报讯(记者赵建春 通讯员宋智)近日,从苏州大学校园传来一个温暖人心的消息: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运作下,苏州大学设立了学生爱心互助基金,并专门为此召开了校园新闻发布会暨学生议校会,征求学生意见。在自愿、民主的基础之上,学生们有了一个更好的传递爱心和进行互助的渠道。
苏州大学成立这个爱心基金酝酿了很长时间。该校在校生发生重大病症的事例较多,每年都有3至4起,去年达到6起,另外还有一些大学生由于遭遇家庭变故而陷入困境。“同学们,我们无法预测突如其来的不幸的发生,但是我们能延缓、改变不幸的过程和结果……”,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优美的韵律,这份朴实无华的爱心互助基金倡议书刚发到校园网上,就引起了苏大师生的强烈关注,也得到了学校和师生的普遍支持。学校为此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暨学生议校会,宣布苏州大学“学生爱心互助基金”正式设立。
据了解,学生爱心互助基金主要由苏州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自愿交纳,基金交纳标准为每生每年10元人民币,按正常学制学限一次性收取。另外,学校将根据自愿交纳的学生人数,从学生困补经费中每生每年配套补助2元纳入基金中。同时,基金还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学生家庭遭受灾害的或发生家庭变故的,依据实际困难发生的情况,分别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的,补助金额分别为:医疗自费部分在1万至3万(含3万)之内按30%支付;自费部分在3万至5万(含5万)按25%支付;自费部分在5万至10万(含10万)之内按20%支付;10万以上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苏州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夏东民说,爱心互助基金的设立不仅可以从机制上给学生们一份保障,更能让大学生的爱心“保鲜”,此外,成立学生爱心互助基金,是依靠集体的爱心和力量,切实帮助困难学生,让他们能感受到苏州大学这个大家庭的温暖,这对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谐校园建设都起到了一定作用。
《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4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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