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乃钧:开创助贷"政府银行学校"合作新局面
2006年09月15日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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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4日讯: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的副局长胡乃钧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始终坚持"政府热点、雪中送炭"的方针,把支持贫困大学生入学作为贯彻科教兴国战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作为重要业务开发领域。
胡乃钧说,国家开发银行于2005年4月在河南进行了首个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对83所高校发放助学贷款5.69亿元,贷款学生12.3万人次。之后,又相继在山西、青海、内蒙古等省区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工作。截止到2006年二季度,我行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7.23亿元(其中:河南5.69亿元,山西1.43亿元,青海0.11亿元),累计解决了117所高校15万人次贫困大学生的学费问题。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国家开发银行正式开展国家助学业务,我行将按照银监会批复,配合教育部的工作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胡乃钧强调,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过程中,国家开发银行组织专门的研究小组,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与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座谈,分析了业务开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充分考虑了可以整合的社会资源,创造了独具特色的业务模式。
一、开创"政府、银行、学校"合作的崭新局面。考虑到借款学生人数众多而我行经办人员较少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借助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优势,构建省级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各高校委托管理平台,形成政府、银行、学校三方通力合作的良好关系。
二、明确我行、省级学贷中心、高校三方的"责任、权力、利益",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我行让与一部分收益,将风险补偿金作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贷款管理好的高校得到奖励,获得违约率低于风险补偿金比例部分的资金,以市场化手段促使高校履行管理责任。
三、突出信用建设,注重学生的金融知识和道德诚信教育。协助教育部门开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通过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进行联接,实现学生信用记录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胡乃钧说,国家开发银行于2005年4月在河南进行了首个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对83所高校发放助学贷款5.69亿元,贷款学生12.3万人次。之后,又相继在山西、青海、内蒙古等省区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工作。截止到2006年二季度,我行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7.23亿元(其中:河南5.69亿元,山西1.43亿元,青海0.11亿元),累计解决了117所高校15万人次贫困大学生的学费问题。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国家开发银行正式开展国家助学业务,我行将按照银监会批复,配合教育部的工作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胡乃钧强调,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过程中,国家开发银行组织专门的研究小组,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与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座谈,分析了业务开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充分考虑了可以整合的社会资源,创造了独具特色的业务模式。
一、开创"政府、银行、学校"合作的崭新局面。考虑到借款学生人数众多而我行经办人员较少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借助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优势,构建省级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各高校委托管理平台,形成政府、银行、学校三方通力合作的良好关系。
二、明确我行、省级学贷中心、高校三方的"责任、权力、利益",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我行让与一部分收益,将风险补偿金作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贷款管理好的高校得到奖励,获得违约率低于风险补偿金比例部分的资金,以市场化手段促使高校履行管理责任。
三、突出信用建设,注重学生的金融知识和道德诚信教育。协助教育部门开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通过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进行联接,实现学生信用记录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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