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获准开展助学贷款业务

2006年09月15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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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行获准开展助学贷款业务

将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拾遗补缺的作用

 

  本报北京9月14日讯(记者 杨晨光 赵秀红)国家开发银行已获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这将对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扩大覆盖地域和增加受益学生产生积极影响。

  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负责人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解决部分省份国家助学贷款因商业银行招标流标或工作失效造成高校贫困学生就学难的问题,银监会批准国家开发银行在河南、山西、青海和内蒙古4省区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截至6月末,开行已对117所高校15万贫困学生发放助学贷款7.2亿元。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开发银行在不与商业银行竞争和填补空白的前提下,应当地政府或教育部门要求,对商业银行不愿介入或中途退出、出现流标、工作开展出现严重失效、助学贷款业务存在空白的高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据介绍,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机制注重调动地方政府和高校的积极性共同防范贷款风险。开行规定,如助学贷款损失率低于风险补偿专项基金比例,差额部分全部奖励给高校和省学贷中心;如损失率高于该比例,则超出部分由银行、学校和学贷中心三方按合同确定的比例承担。开行开展这项业务以来,本息回收率始终保持100%。今年7月,河南、山西等地已经有近4000名学生就业后归还了全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