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要求各高校积极开展银校助学贷款全面合作

2006年08月15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6年8月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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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广大贫困生顺利入学,湖北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省直部门所属高校要加强助学贷款工作,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为此,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高校主要领导要经常主动过问国家助学贷款进展情况,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开展。另外,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积极开展银校全面合作。

    湖北省教育厅还出台激励政策,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作为一项考核高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重要指标,并与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安排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