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实验课程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 实验课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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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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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执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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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执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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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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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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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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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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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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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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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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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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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古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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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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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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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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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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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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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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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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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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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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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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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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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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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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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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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剂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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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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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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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制剂学(含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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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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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药剂学(含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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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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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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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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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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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划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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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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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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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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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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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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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含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程代码03706,2学分)的考试;仅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3707,4学分)的考试。
教材的变更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网上查阅地址:www.bjzikao.com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8年北京自考考生必读(2008年5月版)》。网上购买地址:www.kao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