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事务中心 学历认证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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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历认证受理范围:
2018年7月1日起,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包括:
1.2002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2.为2002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开具的学历证明书(什么是学历证明书);
3.2002年(含)之后毕业但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我如何知道我的学历证书是否已注册);
注: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仅可申请并出具一次书面认证报告,不再重复受理。认证报告丢失或需获取多份报告的,可通过认证报告查询页面下载打印电子版报告。
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即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二、学历认证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
自2018年4月23日起,学历认证开通网上申请业务,申请人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在线申请学历认证,提交材料。
2.现场申请
正常工作日均可受理学历认证申请(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不办公)。具体工作时间为:
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四楼402室
咨询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66005712
联系人:王老师,朱老师
3.认证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
(2)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姓名不符,请您提供下列情况说明:
*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姓名不符,需提供有曾用名注明的本人户口页原件、复印件。
*其他原因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并附详细的个人情况说明。
(3)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出生日期不符,请您提供下列情况说明:
*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出生日期不符,请提供户籍信息变更记录;
*其他原因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并附详细的个人情况说明。
(4)普通、成人高等学历证书
1991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毕业证书,建议认证时提供入学当年的招生录取底册(也叫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复印件,能加快认证进度。(招生录取底册到毕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室查找,复印件上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室公章)
(5)自考学历证书
2001年(含)前河北省外高校毕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除按上述(1)(2)(3)条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湖北自考学历证书”申请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其他机构暂不受理。
(6)电大学历证书
2001年(含)前河北省外高校毕业的电大毕业证书,除按上述(1)(2)(3)条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并在认证信息备注中注明:实际就读的分校名称或函授站名称。
(7)军队院校学历证书
*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军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可提供军队开具的现役证明;转业、退伍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如证件丢失,可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或退出现役登记表;
*个人档案中“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 (在个人档案中),早期入伍的,提供个人档案中“入伍登记表” (在个人档案中);
*200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 (在个人档案中);
*若属于1992年(含)之后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提供个人档案中“入学批准书” 和“定职定级表”(在个人档案中);
*1994年(含)之后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 (在个人档案中)。1994年前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参军登记表” (在个人档案中);
*若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备注中填写:“在校期间无军籍”;
*不足四年制的本科学历,还需同时查验前置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是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历,需同时提供个人档案中的入学批准书。
(8)毕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认证的方法
普通和成人毕业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需到证书发放省所在的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人携带毕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具体情况参见按照本文第3条。
(9)如遇到特殊情况,我单位将现场或电话告知申请人。
三、学历认证进度查询: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凭证书持有人姓名和证件号码查询认证进度。同时,我们也会以短信形式将办理进度向您申请时预留的手机号发送。
四、学历认证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河北省辖区内高校的毕业证书认证10-2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完成,将电话告之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动延长或取消申请。
2、由于高校学籍学历是属地管理,外省院校的学历信息不归河北省管理,对于外省的毕业证书认证,我单位可以受理(由我中心反馈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但认证时间较长。建议申请人办理网申,并选择院校所在省市。
五、学历认证结果领取方式
自2019年5月1日起,书面认证报告均以电子报告(PDF)方式提供,不再出具纸质报告,仅可申请并出具一次书面认证报告,不再重复受理。电子报告可多次查询、下载、打印。
六、学历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申请人对认证结果有异议,可按照查询结果通知准备复议材料,联系原受理机构或在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复议申请,每一份通知单仅可申请一次复议。
*特殊说明:1.认证结论为“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证书”、“不属于国民教育学历证书”、“不符合文件、政策规定”的,申请复议,认证结论不变。
2.如认证结果为早期出具的纸质通知单,需寄回或交回通知单原件到复议受理机构。
3.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类报告只出具电子版报告(PDF),不再出具纸质报告,因此复议结果均为电子版。
4.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请先与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10-66826180。
七、其他特别说明
特别提示: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学历核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难以在正常工作日内完成。建议申请人避开假期申请认证。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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