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校助学贷款需年底前发完 做到“应贷尽贷”

2009年12月02日 10:21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30日电:日前,天津市教委要求市属各高等学校、独立设置高职学院校做好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和发放,并于12月底前完成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

  据了解,天津市市属高校和农行天津分行合作开展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进入第6年。过去5年中,累计向近3.8万名学生发放助学贷款近5.8亿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了及时资助。市教委要求各校进一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掌握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做到“应贷尽贷”。在办理贷款手续时要严格审核申请贷款学生的家庭信息,与学生录取信息比照检查,做到准确无误。

  同时,天津市教委要求各校要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建立贷款学生档案,认真收集贷款毕业学生的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相关信息,配合银行对违约毕业生进行查找、催还。学校还要与银行配合对贷款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合同意识”和“诚信意识”。(记者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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