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从11月16日至11月30日,按招生计划分本、专科两个批次组织各类成人高校进行录取工作;
第二阶段从12月9日至12日,组织在第一阶段录取工作中未能完成专科计划的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民办院校进行补录工作。